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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隱私權保護政策

www.omifind.com非常重視會員的隱私權保護且遵循「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因此制訂了隱私權保護政策,您可參考下列隱私權保護政策的內容。

一、資料蒐集

於本站註冊帳號、瀏覽網頁或參加網站活動時,本公司會收集您的個人識別資料。本公司也可以從其他合作夥伴處取得個人資料。當您在註冊時,需提供你的姓名、身份證字號、出生日期、性別、電話、及電子郵件地址等資料。在註冊成功,並登入使用本公司服務後,本公司就會辨識您。於一般瀏覽時,伺服器會自行記錄相關行徑,包括您使用連線設備的IP位址、使用時間、使用的瀏覽器、瀏覽及點選資料記錄等。

二、資料的運用

本網站所取得個人資料,僅供本公司內部且依照所說明的使用目的和範圍使用,除非事先說明、或依照相關法律規定,否則本公司不會將資料提供給第三人或移作其他目的運用。運用之目的例示如下:

(一) 以會員身份使用本公司提供之各項服務時,於頁面中自動顯示會員資訊。
(二) 交易行為:
會員對商品授權代購(代標、轉送)等商品處理交易行為時,關於商品運送、價金給付、回覆會員詢問及其他遂行交易所必要之服務等。
(三)宣傳廣告或行銷等
提供會員各種會員條款、公告等資訊、透過電子郵件、郵件、電話等提供與服務有關之資訊。 將會員所瀏覽之內容或廣告,依會員之個人屬性或購買紀錄、本公司網站之瀏覽紀錄等項目,進行個人化作業、會員使用服務之分析、新服務之開發或既有服務之改善等。針對民調、活動、留言版等之意見,或其他服務關連事項,與會員進行聯繫。
(四)回覆會員之詢問
針對會員透過電子郵件、郵件、傳真、電話或其他任何直接間接連絡方式向本公司所提出之詢問進行回覆。
(五)其他業務附隨之事項:附隨於上述(一)至 (四)之利用目的而為本公司提供服務所必要之使用。
(六)對於各別服務提供者之資訊提供
會員對國外商家商品之代標(購、付、收)等交易行為,本公司於該交易所必要範圍內,得將會員之個人資料檔案提供予國外商家者,並由國外商家負責管理該個人資料檔案。本公司將以規約課予國外商家依保障會員隱私權之原則處理個人資料之義務,但無法保證國外商家會必然遵守。詳細內容,請向各別服務提供者洽詢!
(七)其他
提供個別服務時,亦可能於上述規定之目的以外,利用個人資料。此時將在該個別服務之網頁載明其要旨。

三、資料的分享

本公司絕不會任意出售、交換、或出租任何您的個人資料給其他團體或個人。只有在下列情況除外:
(一)在您同意分享資訊的情況下。
(二)經確認為有效交易之買賣雙方,網站人員得以經任何一方之要求提供聯繫資料以供完成交易使用。
(三)經您授權本公司提供您所要求的產品或服務。
(四)司法單位因公眾安全,要求本公司提供特定個人會員資料時,本公司將視司法單位合法正式的程序,以及對本公司所有使用者安全考量下做可能必要的配合。
(五)有違反任何本公司政策、規則、權利、智慧財產權或任何本公司或其他會員安全時。

四、資料安全

為保障會員的隱私及安全,本公司會員帳號資料會用密碼保護。本公司並盡力以合理之技術及程序,保障所有個人資料之安全。

五、Cookie

為了便利會員使用,買對網站會使用cookie技術,以便於提供會員所需要的服務;cookie是網站伺服器用來和會員瀏覽器進行溝通的一種技術,它可能在會員的電腦中隨機儲存字串,用以辨識區別使用者,若會員關閉cookie有可能導致無法順利登入網站或無法使用付款服務等狀況。

六、自我保護措施

會員應妥善保密自己的登入&交易密碼及個人資料,不要將任何個人資料,尤其是登入&交易密碼提供給任何人。在使用完本公司網站所提供的各項服務功能後,務必記得登出帳戶,若是與他人共享電腦或使用公共電腦,切記要關閉瀏覽器視窗。

七、隱私權保護政策修訂

隨著市場環境的改變本公司將會不時修訂網站政策。會員如果對於本公司網站隱私權保護政策或與個人資料有關之相關事項有任何疑問,可以利用電子郵件或電話與本公司客服中心聯絡。

貳、電腦處理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劃

本公司為確保本事業保有個人資料檔之安全,依法指定專人依下述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辦理維護事項。個人資料檔案之安全維護計畫如下:

一、資料安全方面

(一)個人資料檔案建置在資料庫上者,應釐定使用範圍及使用權限「會員登入方式」、「登入密碼」、「交易密碼」,登入密碼應保密,不得與他人共用。
(二)個人資料檔案儲存在個人電腦硬式磁碟機上者,資料保有單位應在該個人電腦設置開機密碼、螢幕保護程式密碼及相關安全措施。
(三)非經允准不得使用個人資料檔案。
(四)個人資料檔案使用完畢應即退出,不得留置在電腦顯示畫面上。
(五)個人所使用之登入密碼應予保密,且須於一固定時間後自行變更密碼,以防他人竊取並長期使用。
(六)若顧客以電話查詢其個人資料時,需先經驗證後方可回覆相關資料,以維護顧客之權益。
(七)以網際網路蒐集、處理、國際傳遞及利用個人資料時,應採行必要的事前預防及保護措施,偵測及防制電腦病毒及其他惡意軟體,確保系統正常運作。
(八)以網際網路進行交易處理時,應評估可能之安全風險,並研擬妥適的安全控管措施。

二、資料稽核方面

(一)以電腦處理個人資料時,應核對個人資料之輸入、輸出、編輯或更正是否與原檔案相符。
(二)個人資料提供使用時,應核對與檔案資料是否相符,如有疑義,應調閱原檔案查核。
(三)應建立定期稽核制度,並保存稽核資料。

三、設備管理方面

(一)建置個人資料之有關電腦設備,資料保有單位應定期保養維護。
(二)非有必要,不得任意移動電腦設備。
(三)建置個人資料之個人電腦,不得直接作為公眾查詢之前端工具。
(四)確實刪除廢棄或轉售之相關電腦硬體中所儲存之個人資料。

四、其他安全維護事項

(一)以電腦處理個人資料檔案之人員,其職務有異動時,應將所保管之儲存媒體及有關資料列冊移交,接辦人員應另行設定密碼,以利管理。
(二)員工離職後,其離職員工曾接觸過之密碼均需取消並作適當之調整。
(三)遵守一般電腦安全維護之有關規定。

參、個人資料蒐集同意事項

辦理申請買對股份有限公司之會員及相關金流系統服務時將使用個人資料,為了確保個人之資料、隱私及權益保護,謹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8條規定同意以下事項:

一、蒐集之目的及方式

買對公司之蒐集目的在於進行審核會員申請及使用相關金流系統服務資格。蒐集方式透過會員提供之資料方式進行個人資料之蒐集。

二、蒐集之資料類別非

於會員提供之資料內蒐集的資料包括
(一)辨識個人者:如會員及聯絡人等姓名、地址、電話、電子郵件等資訊。
(二)辨識財務者:如金融機構帳戶之號碼與姓名等資訊。
(三)政府資料中之辨識者:如身分證字號或護照號碼(外國人)等資訊。

三、利用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一)期間:本公司營運期間。
(二)地區:台灣地區。 (三)利用對象及方式:審核會員申請及使用相關金流系統服務資格。

四、個人資料之權利

您可依照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行使以下權利:
(一)查詢或請求閱覽。
(二)請求製給複製本。
(三)請求補充或更正。
(四)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五)請求刪除。